如果你把金钱当做上帝,它便会像魔鬼一样折磨你。
贪念和欲望,总会促使一个人走向一条歪路,有的人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金钱,有的人则通过迫害他人获得利益。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,只要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,就势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。
在1998年的连云港就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,两名失足女被他人杀害。死后被挂在茶园后山被以老农发现,但是因为证据线索有限,因此这一案件一直没有被侦破。直到18年后才案件才得到进展,而凶手同样也因为金钱而步入了深渊。
1998年7月,江苏省连云港市渔湾景区的一位茶农徐大爷,和往常一样在自己的茶园里干活。在忙活了半天之后,满身大汉的徐大爷准备去后山休息一会。谁知道刚到后山,徐大爷差点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晕倒在地。
只见后山的一棵歪脖子树是,明晃晃吊着两具尸体。两具尸体明显已经有些时日,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白骨化。尸体头部缠绕着毛巾和交代,身上有明显的刀伤,可以清晰分辨两位死者都是女性。
徐大爷第一时间去警局报案,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后,通过搜索在不远处找到了一个黑色的手提包。并且通过手提包里的证件确定了被害人的身份。被害人李某25岁,灌云县人士,生前在一家南城镇的饭店打工。另一位被害者尹某35岁,系李某的同事兼好友。
这两位被害者,虽然都在同一家饭店打工,但是警方却通过调查发现,她们同时还是失足女,为了钱财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。而在现场遗落的手提包上,警方还提取到了几枚至关重要的指纹。经过比对,该指纹并不是受害者的,那么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指纹。
可惜98年我国公安机关的指纹识别技术并不发达,仅限于能够比对出区别,还无法根据几枚指纹就能够满大街的搜索犯罪嫌疑人。而除了这几枚指纹,再也没有其他线索可供参考,因此这一案件暂时被革职,而一革职就是18年。
2016年,江苏省公安部门开展了大范围的命案要案攻坚活动,通过现有的技术和线索,务必将那些曾经无法攻克的案件侦破。这1998年的重大凶杀案,自然而然也在攻坚的目标之中。好在当时我国的指纹识别技术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,能够有效地识别指纹的主人。
而当时发现尸体的茶农老徐也已经70岁,他在18年来多次带着警方前往案发现场,并且作了无数次笔录。在他最后一次为警方讲述案发第一现场的情报后,警方也利用指纹确定了嫌疑人,一个名叫车勤的中年男子。
车勤,案发时41岁,云台乡人,一直做着货运司机的工作,在他身边人的眼中,车勤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普通人。平时不和人多交流,也不喜欢和人聚会喝酒,经常一个人默默的休息。不仅从来没有和他人起过争执,甚至连争吵都没有。
虽然警方从指纹识别确定车勤为嫌疑人,但是却无法直接定罪。好在很快警方就获得了车勤最近的交通违法记录,为了不打草惊蛇,警方以车勤交通违法为由,对其进行调查,并且将他带上了警车。
等到一双手铐带到车勤的手上时,他才意识到自己当年犯下的命案东窗事发了。在警方的审讯下,车勤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。原来1998年6月25日他和自己的好兄弟井某因为手头没钱,商量着怎样弄点钱花。
两人都和失足女有过交易,因此认为失足女手里有不少钱,再加上失足女本身就从事违法交易,因此也不敢报警。当下两人一拍即合,准备对失足女进行抢劫。他们将目标定在了李某身上,车勤事先就认识李某,于是通过传呼机约李某出来见面。
李某半夜出门担心安全,于是找到了同事尹某,两人一起坐上了车某的车。谁知道车某却带着李某二人来到了连云港一处郊外,并且掏出了手中的水果刀威胁两人。李某二人出门急,只带了几百元现金。
对此并不满意的车某要求李某交出房间钥匙,并且告诉自己银行卡账号密码。随后车勤和井某兵分两路,由车某看好李某二人,井某前往李某家中寻找银行卡。谁想李某家中有人,井某磨蹭不敢进去,而李某二人见井某离开后,便想着大声呼救。
挣扎中,车勤为了制止李某和尹某,捅伤了两人。见酿下大祸后,车勤带着现金离开了现场,而李某和尹某的尸体则留在了原地,直到被茶园老农徐大爷发现。
经过了18年,车勤和井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审判。井某构成抢劫罪,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,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而车某不仅犯了抢劫罪,也构成故意杀人罪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车勤和井某因为手头紧,从而产生了抢劫的想法,这原本是行差踏错,如果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且及时投案自首或许可以从轻处罚。但是车勤在杀害了被害人后,却一直隐藏罪名,直到18年后才被揭露,说明他一直抱有侥幸心理,对于这样的歹徒,理应进行重罚。